近期,您关心的交管问题都在这里!
关于市区内车辆限行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春节假期至2月2日(农历正月初九,星期日)的通知,兰州市区小型客车7座(含)以下不限行规定,顺延至2月2日。2月3日起(农历正月初十,星期一)恢复正常。期间各类货车仍执行原限行规定。
关于驾照考试
自2020年1月31日起,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(包括科目一,科目二,科目三及安全文明常识考试),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。对此前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,车管所将统一调整约考时间,恢复考试后按原预约顺序安排考试。
关于行车道停车泊位收费问题
原定于从1月24日零点(大年三十)至1月28日24时(大年初四),我市城区行车道停车泊位免费停放的规定,延长至2月2日(正月初九),2月3日(正月初十)早上7点起恢复收费管理模式。
关于车驾管业务和违法处理业务办理
原定于1月27日(正月初四)各交警大队和车管所的车驾管、违法处理窗口上班的不变,28日开始正常对外开放办理业务,上班时间执行朝九晚五。各高速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可采用预约式办理。
原定于1月27日正常对外开放的位于嘉峪关南路的兰州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,由于目前情况特殊,暂不对外开放,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温馨提示:疫情尚未稳定期间,建议大家尽可能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软件进行交通违法处理或者事故处理;如果不是急需处理的交通违法和车驾管业务,建议待疫情稳定后再进行办理;全市各交警部门业务窗口,每天定时进行消毒,进入业务大厅的办事群众需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,每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的人员将控制在5人以内,其他人员需要在大厅外等候区等候,前往办事的群众还请戴好口罩。
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晓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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